本报讯 今年以来,凤阳县司法局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
委派党建“指导员”。向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委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由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各乡镇司法所长及村(社区)法律顾问中的党员分别担任。
打响党建“红色牌”。在县人民调解中心、乡镇人民调解工作站、行政村(社区)人民调解室创立党员“先锋岗”,组建农村“老党员”调解先行队,培育“老支书”品牌调解室,戴党徽、亮身份、做表率。
突出党建“实践性”。组织党员专职人民调解员与新“入门”人民调解员结对“传帮带”,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开展人民调解志愿服务活动,排民忧、解难事,发扬光大人民调解为人民的优良传统。
(张树虎 郭 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