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6月12日
第A02版:综合新闻

解除与王俊、冯在才、陈进修聘用合同的公告

经查实我单位职工王俊、冯在才、陈进修三人长期无故连续旷工,已超过30个工作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我单位决定于2023年6月9日起,解除与此三人的聘用合同及人事关系。关于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相关人事档案转移、社会保险等事宜,请当事人于公告后15日之内到凤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理离职相关手续。逾期造成相关损失的由你们自行承担。

凤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6月9日

2023-06-12 2 2 滁州日报 content_93643.html 1 3 解除与王俊、冯在才、陈进修聘用合同的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