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6月02日
第A02版:综合新闻

我市推深做实“村居社区公证员”制度试点工作

本报讯(通讯员胡开东 全媒体记者张开兴)为保证“村居社区公证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以来,市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实践,奋力推深做实各项工作,确保试点行稳致远。

上下联动抓推进。市司法局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出台推进试点工作有关文件,明确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工作内容。遴选了全椒县公证处作为“村居(社区)公证员”制度试点单位,配合滁州市皖东公证处的试点工作。成立“村居社区公证员”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试点地区和公证机构成立相应组织,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适时调整完善试点内容,扎实推进试点工作的有效开展。

点面结合促覆盖。试点县(区)积极开展工作调研,选择3至5个兼具不同代表性的村居(社区)作为试点工作的点。公证机构积极组织到拟选择的村居(社区)实地查看、座谈,选择相应专业特长的公证员入驻村、社区开展工作,并公布公证员照片、联系方式、服务内容等基本服务要素。通过点面结合联动,坚持公证公益属性,探索构建“村居社区公证员”服务模式,为村居(社区)群众公证需求急难愁盼问题,努力提供优质便捷普惠的公证服务。

多方参与求实效。试点县(区)、公证机构重点聚焦服务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居(村)民、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三类对象,深入实施公证人员、公证宣传、公证服务进村居社区三项行动,制定和完善试点工作制度。试点单位特别是滁州市皖东公证处结合“为民利企 公证有我”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在试点行政区域内所有的村、社区全面提供线上线下公证服务、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纠纷调解、公证援助等。试点县(区)加强对公证宣传员、联络员的公证知识培训,提升村、社区公证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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