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5月24日
第A02版:综合新闻

从检守正义 为民守初心

——记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冯祝苗

全媒体记者张 瑜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平日里总是笑意盈盈的冯祝苗,每当出庭支持公诉时总是铿锵有力、掷地有声,检察官威严与气场十足。近年来,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全省卷烟打假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检察机关公诉标兵、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滁州市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她,已成为滁州市检察系统的先进典型。从初出茅庐的检察新兵到刑检一线的业务专家,在过去的13年里,冯祝苗始终初心不改、使命不怠。

坚守公平正义的“司法工匠”

2009年,冯祝苗考入定远县人民检察院,先后在控申接访、新闻宣传、检委办等岗位历练。2012年,她通过遴选考入市人民检察院,并被分配到公诉岗位。从办理第一起刑事案件起,她就以“求极致”的精神和精益求精的工匠之心对待案件,力求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精品力作”。

她独立承办案件200件、协助办理各类案件400余件、审查各类刑事案件判决千余份,无一起错案,协助办理的杨某某故意杀人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重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典型案例”。

助推溯源治理的“安全卫士”

作为市检察院扫黑办成员,冯祝苗参与办理了省院挂牌督办的代某某等21人涉黑案。受理该案时正值疫情肆虐,21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关押在5地看守所。为办理该案,她和专案组成员兵分三路,来回驱车几百公里,按期完成了送达告知、提审讯问等工作。经过三个多月的努力奋战,最终完成了该犯罪组织结构层级、犯罪事实等证据链的构建,制作出1213页、69万余字的审查报告和40页、2万余字的起诉书,如期将该案起诉至法院。

在办理多起“套路贷”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金融放贷行业乱象,她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发出“规范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的检察建议。由于业绩突出,2021年4月,她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了“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称号。

守护亭城未来的“未检妈妈”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冯祝苗坚守司法为民,十分注重法律“刚性”与道德“柔性”的结合,努力解决涉案人员遇到的各类困难,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21年8月,按照院里安排,她专门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为两个孩子的母亲,她把对孩子的爱融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她加班加点,指导报送的案例获评“全省未检精品案例”,组织报送的网课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精品网课”;她通宵达旦制作、打磨课件,用心用情给在校学生“授业解惑”,积极传播法治理念,系好未成年人第一粒“法治扣子”。2021年12月,滁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投身实务研究的“业务专家”

2018年,获得“滁州市优秀公诉人”荣誉的冯祝苗,被选拔参加安徽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竞赛。为了展示滁州公诉人过硬的业务能力和风采,还在哺乳期的冯祝苗克服各种困难,全身心备赛。竞赛中,冯祝苗以总分第二名的成绩脱颖而出,获得“全省检察机关公诉标兵”的称号。

在办案的同时,冯祝苗还不忘理论水平的提升。2016年,她参与撰写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研究”被评选为市重点课题一等奖。2021年7月,经安徽省检察院重罪部门初选推荐,冯祝苗入选全国重罪检察调研理论人才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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