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中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政策定位,兼顾保民生和提品质双重目标,持续助力“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落实。5月11日,市公积金中心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多层次满足缴存人住房需求,为惠民生、稳经济、保增长提供有力保障,助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提高贷款额度。借款人家庭只有1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借款人家庭有2人及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进一步提高职工购房支付能力,减轻职工还贷压力。
优待多子女家庭。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多子女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可上浮10万元,但不高于我市最高贷款额度。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提高至每年24000元。切实帮助多子女家庭“圆安居梦,筑幸福家”。
助力人才引进。支持高校毕业生贷款购房,在本市重点产业领域工作的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贷款额度可放宽至1.5倍,但不高于我市最高贷款额度,为来滁人才安居创业营造良好环境,为打造“才聚皖东·乐业滁州”贡献公积金力量。
(高宏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