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19日,定远县检察院案件承办检察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五名听证员及县林业发展中心执法人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前往犯罪嫌疑人汪某某户籍地开展公开听证,部分村民代表应邀参与旁听。
犯罪嫌疑人汪某某自2013年起,持续在定远县范岗国有林场国家公益林林区内开荒毁林并种植农作物,非法占用国家公益林5.64亩,造成林地大量毁坏。鉴于犯罪嫌疑人汪某某到案后认罪悔罪,自愿接受处罚并主动表示恢复被毁坏的林地,承办检察官拟提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建议。承办检察官按照检察机关公开听证程序,认真听取了听证员等听证参与人员的意见建议,下一步将结合案件事实证据提出处理意见,同时将该案相关线索移送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审查办理。
(江 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