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5月09日
第A01版:要闻

“府院联动”十七条机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本报讯(通讯员陈宁晓 全媒体记者张开兴)为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共享行政执法和审判执行信息资源,共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化解矛盾纠纷,实现良性互动、优势互补、效能叠加,近日,我市出台《进一步完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方案涵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化解企业破产难题、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等五个方面十七条具体举措。

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深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要求,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加大行政调解工作力度,促进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始、解决在前端。巩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成果,实现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超30%目标。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形成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聚焦产权司法保护。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保护,健全涉产权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错机制。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司法保全措施,杜绝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设备、账户和资金,防止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

聚焦市场交易公平。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充分发挥司法裁判规范、引导和保障功能,强化市场主体法治意识和契约精神,依法惩治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加大对拒执罪的打击力度,保护诚信经营,激发市场经济活力,推动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促进法治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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