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4月27日
第A04版:专版·公告

滁州首例未成年人文身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4月7日,由滁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的全市首例未成年人文身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在发表出庭意见时,公益诉讼起诉人这样说道:“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相对较弱,对文身可能产生的危害认识不足。三家文身店店主为谋取利益,明知服务对象为未成年人,仍为他们提供文身服务,其行为侵害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于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三名被告当庭表示没有异议,愿意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同时将停止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并在省级媒体上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我深刻认识到,我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我愿意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以后,我一定会严格依法经营,绝不再为未成年人文身。”被告贡某陈述道。鉴于贡某向未成年人违法提供文身服务的人数众多、时间跨度较长,公益诉讼起诉人当庭表示不接受调解,提请法院依法裁判,滁州市中院将择日宣判。鉴于另两名被告向未成年人违法提供文身服务的人数较少、持续时间较短,在法院的主持下,公益诉讼起诉人同意与两被告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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