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4月21日
第A01版:要闻

规范领导干部“法治账本”压实法治建设“责任链”

本报讯 2022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工作部署,创新实施季度专题述法评议,在全省率先出台《滁州市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评价标准和结果运用实施办法(试行)》,规范领导干部“法治账本”,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链”,为推动法治滁州建设注入新动能。

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专题述法评议全覆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题述法工作,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部署。市委依法治市办在年度集中述法的基础上,创新建立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季度专题述法制度,扩大专题述法覆盖面,推动年度集中述法全覆盖。2022年共组织48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专题述法,年终述法考评率达到100%。

突出重点内容,正确全面反映履职情况。对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党委、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四类人员各自述法要点进行细化明确,突出各自述法重点,做到正确全面反映工作履职情况,避免一刀切。规范述法报告形式体例,重点讲问题、讲对策。

完善评议方式,确保评议结果公平公正。研究制定《滁州市领导干部专题述法评议规程》,采取“集中点评+现场测评”方式对述法主体进行评议。出席会议的领导重点指出问题不足,提出改进要求。由“两代表一委员”、市场主体代表、法治督察员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协调小组部分成员等5类人员组成的评议团使用针对不同类别述法主体制定的测评表进行评分,评价结果当场公布,抄送市委组织部。

抓好问题整改,督促述法结果落实落地。市委依法治市办会后汇总评议结果,一对一列出问题清单,落实过程管理,督促整改。整改情况纳入年度法治建设督察重点。对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联合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予以追责问责。

坚持评用结合,树立起鲜明的用人导向。出台《滁州市领导干部述法评价结果综合评定细则》,在市委综合考核中就领导干部履行法治建设责任进行专项民主测评,将履职成效与政绩评价相挂钩,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作为衡量部门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作用发挥的重要内容和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确保最大限度发挥述法评价导向和激励作用。 (戴 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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