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李文刚)饮用水源安全事关千家万户,是重要的民生工作。一直以来,我市着力加强创新饮用水源保护监管工作模式,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近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今年以来,全市9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共安排市区饮用水源保护生态补偿资金400万元。
饮用水源保护是保障饮用水安全的重要基础。我市依照全省首部饮用水源保护地方性法规——《滁州市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依法划定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据悉,截至目前,全市121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均完成保护区划定。同时,加大水源地保护资金投入,自2021年以来,累计投入10.6亿元用于市级水源地居民搬迁、生活污水收集、企业关闭补偿等。
为强化饮用水水源精细化防控水平,我市建立“县、乡、村”三级网格监管机制,通过设立县级网格监管区17个、乡级28个、村级68个,安装公示牌289个,并公布监管区责任人信息,压紧压实属地水源保护监管责任,确保发现问题迅速反馈解决。在推进信息化治理上,搭建滁州市饮用水源地智慧化管理平台,在15个县级以上地表水水源地建设自动监测站32个,实现取水口和上游预警断面自动监测全覆盖,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保障饮水安全。
与此同时,我市持续提升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强化风险防范。记者了解到,我市在穿越城西水库、沙河集水库、黄栗树水库、凤阳山水库等饮用水源保护区的4条国省道及凤阳山环湖公路等主要道路桥梁均建设了防护隔离设施和事故应急池,防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此外,市本级和6个县(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有效管控水源地环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