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作广,男,汉族,原定远县水厂职工,1966年3月6日出生,户籍地安徽省定远县, 身份证号:341125196603066332。
2019年2月1日,张作广与拆迁工作队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安置房屋分别为棚改八号地2号楼1404室和南城河改造期房5号楼1603室。经核实,被征收的房屋实际权利人为汪巧红,张作广在签订补偿协议时非征收房屋权利人,其与拆迁工作队签订的补偿协议应属无效。
张作广,因你下落不明且无法取得联系,故将上述内容以登报公告形式通知你,如对上述内容存有异议,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与定远县土地房屋征收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联系,如逾期未联系,定远县土地房屋征收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将依法依规与汪巧红重新签订补偿协议。
定远县土地房屋征收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地点:安徽省定远县定城镇长征西路与曲阳路交叉口西北角,联系电话:0550-4888811。
定远县土地房屋征收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