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自然资规告字〔202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明光市人民政府批准,明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以下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出让宗地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 地
位 置
面 积
(㎡)
规划
用途
出让年限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万元)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2023)10明光市产城新区华远路与池河大道交口西北角 5381.54
(8.07亩)
工业50年≥1.2≥40%≤15%51.7051.705.00(2023)11明光市中宁路与兴业路交叉口东北角 44.02
(0.07亩)
工业50年≥1.2≥40%≤15%0.450.455.00(2023)12凹凸棒新材料产业园花鼓山路以东、纽桀耐火材料以南9999.48(15.00亩)工业50年≥1.2≥40%≤15%96.0096.005.00(2023)13明光市经济开发区中宁路以北、五一路以东、韩山路以西55474.25(83.21亩)工业50年≥1.2≥40%≤15%748.90748.905.00(2023)14明光市经济开发区中宁路与五一路交口西南角26671.16(40.01亩)工业50年≥1.2≥40%≤15%360.10360.105.00
二、接受竞买报名时间
申请人应于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29日,到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领取本次公开出让宗地的文件资料,提交竞买申请。
三、竞买人资格、报名材料、出让方式、特别约定及移交宗地
详询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联系地址: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人防大楼6-16号)联系电话:8034718 联系人:张恒、常琳
明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