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自然资规集告字〔202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光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指导意见(试行)》(明政办[2021]6号)和《明光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交易规则》,经明光市人民政府批准,受涧溪镇鲁山村、官山村村民委员会、管店镇罗岭村村民委员会、泊岗乡泊岗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入市主体)委托,决定公开出让4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 地
位 置
面 积(㎡) 规划
用途
出让年限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
(万元)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2023)J-14涧溪镇鲁山村S309省道南侧10004.53(15.01亩)工业50年≥1.0≥40%≤15%96.1096.105.00(2023)J-15涧溪镇官山村浩湾小区东侧2170.50(3.26亩)工业50年≥1.0≥40%≤15%20.9020.905.00(2023)J-16管店镇罗岭村小学南侧、104国道西侧18141.73(27.21亩)工业50年≥1.0≥40%≤15%175.00175.005.00(2023)J-17泊岗乡迎淮路东侧、污水处理厂西侧2993.30(4.49亩)旅馆用地40年≤1.2≤50%≥15%65.0065.005.00
二、接受竞买报名时间
申请人应于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3月8日,到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领取本次公开出让宗地的文件资料,提交竞买申请。
三、竞买人资格、报名材料、出让方式、特别约定及移交宗地
详询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联系地址: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人防大楼6-16号)联系电话:8034718 联系人:张恒、常琳
明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