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2月06日
第A04版:要 闻

正风肃纪不停步 砥砺奋进清风扬

林安然

2022年,滁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44件,处理19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21人。

近年来,滁州市纪委监委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职能定位,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聚焦“一改两为”要求,持续推动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强化“室组地”联动监督,建立问效督查、问责警示、问题专报“三问”机制,以有形有力有效的高质量监督,推动属地及主管部门深入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市纪委监委印发《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工作方案》,聚焦省营商环境“十做到、十严禁”正负面清单开展专项监督,有力服务保障市场主体,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2022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检查400余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78个;抓好营商环境指标提升,对市营商环境13个牵头部门的分管负责同志和业务负责人开展约谈28人次;对企业实名举报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及时反馈,全市共查处涉企腐败和作风问题12件23人;编印我市近年查处的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读本,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努力推动我市营商环境持续走在全省前列。

开展教育领域突出问题纠治专项监督。市纪委监委印发《教育领域突出问题纠治专项监督工作方案》,明确监督重点、步骤措施和工作要求,督促教育主管部门深入治理教育领域突出问题。 针对师德师风问题,及时通报我市近年查处的教师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督促主管部门举一反三,开展师德师风师能建设年活动。2022年,全市共查处违反师风师德问题25件25人,其中给予纪律处分21人。针对教育乱收费问题,抽查全市27所中小学、幼儿园,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7份,整改问题9个,减免、退还课后服务费24.72万元。针对社会事务进校园过多过杂问题,督促主管部门开展清查清理、建章立制,推动整改相关问题5个,确保“进校园”活动精简、规范、有序。针对校外培训乱象问题,督促严格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全市共检查培训机构2236家次,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违规宣传等问题14个,完成退费65.16万元,罚款29.47万元。

开展医疗领域突出问题纠治专项监督。市纪委监委印发《医疗领域突出问题纠治专项监督工作方案》,从减轻群众负担、提升服务质量、降低医疗费用三方面精准发力,监督推动卫健部门集中开展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通过教育引导、重点谈话、督促整改等方式,进一步净化优化医疗机构行业氛围。2022年,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开展警示教育156次,感召199人次主动上缴财物25.7万余元;开展作风暗访72 次,处置投诉举报36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诊疗不规范、就医不畅、服务不优等突出问题,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860家,暂停协议25家,解除协议9家,罚款454.57万元,曝光典型案例16起。

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纠治专项监督。市纪委监委印发《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纠治专项监督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督促市场监督部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聚焦群众关心的酒类食品、蜂产品、卤味熟食制品、包装饮用水、乳制品以及药品、化妆品等产品安全,督促规范化、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执法监督21次,参加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推进会、调度会12次,通报有关情况9次。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舆情监测,发现负面舆情32条,全部按时办结回复。2022年,全市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48934户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6938个,查办食品安全案件1507件;检查药品、医疗器械产品、化妆品相关经营使用单位3401家次,查处案件227件,罚没款519.11万元;捣毁假药生产经营窝点5个。

开展解决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专项监督。市纪委监委印发《解决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和清欠回访机制,督促主管部门全面排查拖欠账款项目,摸清欠款底数,制定清偿方案和清偿时间表,实施挂图作战、逐件盯办。会同经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12次、重点督办4件,压实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推动问题有效解决。2022年,全市共办结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32件,清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31206.46万元,涉及清偿企业51家,全市无分歧账款清偿率达100%。

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监督。市纪委监委印发《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监督方案》,聚焦拖欠农民工工资积案化解专项行动,选取9件多年未化解的疑难欠薪积案进行重点督办,倒查问题成因,严肃追究失职失责行为,确保制度落地、责任落实。同时督促县(市、区)纪委监委同步开展专项监督,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监督内容和时限,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相关专项检查108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45个,约谈提醒党员干部22人;直接帮助追回农民工工资1700余万元,向社会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和3批次7起重大违法典型案例。

制发“两书”推动重点信访举报件专项监督。市纪委监委印发《重点信访举报件专项监督工作方案》,通过向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制发《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意见书》、向主管部门制发《信访举报问题办理建议书》,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扎实推动重点、难点问题化解处理。2022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制发“两书”60件,办结52件,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9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4人,全年信访举报量、检举控告量、重复举报量等主要指标同比下降43.4%、50.8%、69.4%。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推动化解了持续10年的全椒县“小城邻里”烂尾楼、涉及两省三市的南谯舜耕生态园等一批疑难复杂信访件。

开展“难安置”问题专项治理监督。市纪委监委印发《“难安置”问题专项治理监督工作方案》,聚焦国有集体土地征迁“难安置”问题,全面系统摸排问题项目14个,涉及2691户、4449套房屋、44万平方米,督促各责任主体“一项目一方案”精准施治,明确整改时限,实行清单管理,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督导检查、发函提醒、追责问责等方式,有效推动问题整改。2022年,市纪委监委共开展督导检查30余次,下发“交办单”“督办函”“警示函”15份。截至目前,全市解决“难安置”项目8个,帮助1551户群众安置住房2440套、23.4万平方米。

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纠治专项监督。市纪委监委印发《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纠治专项监督工作方案》,重点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督促职能部门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群众关心的危化品、自建房、农村道路、监管执法宽松软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2022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监督检查45次,推动重大风险隐患整改31项,督促职能部门开展执法检查1875次,实施行政处罚191次,罚款1376.68万元,责令停产企业3家,出台制度措施16项。2022年度全市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较大事故数较上一年度均下降。

开展社会保险资金管理提升年行动专项监督。市纪委监委印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专项监督工作方案》,聚焦社保基金管理重大风险隐患,紧盯政策制定、经办流程、信息录入、内控机制等重点环节,加强日常监督,严肃纪律要求。2022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30余次,开展各类警示教育87场次、6400余人次;督促职能部门建立跨部门、跨层级、跨险种协作联动工作机制,核查发现问题,督促全面整改,推动建章立制63个。

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专项监督。市纪委监委印发《进一步监督推进滁州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围绕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建立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包保督查机制,开展一线问效督查,按照“约谈提醒一批、查处问责一批、教育警示一批、推动整改一批”措施和步骤,切实推动属地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落实整改责任。2022年,市纪委监委开展督查40余次,制发《监察建议书》3份、《工作提醒》6份,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13次。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涉及我市突出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98.3%;其中涉及市城西水库和沙河集水库饮用水源地问题77个,较省级整改时限提前7个月全部整改到位。

开展执法不公正问题专项治理监督。市纪委监委印发《执法不公正问题专项治理监督工作方案》,聚焦制约影响我市营商环境建设瓶颈问题,充分发挥法制引领作用,督促行政执法单位狠抓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开展行政处罚委托专项清理行动,督促市县两级36家执法单位规范签订行政处罚委托书102份。开展重点执法部门案卷评查,发现问题并全部责令整改到位。2022年,全市共查处执法司法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2件27人。

2023-02-06 2 2 滁州日报 content_85702.html 1 3 正风肃纪不停步 砥砺奋进清风扬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