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定远县民政局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做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切实维护孤儿的合法权益,提升孤儿养育水平。2022年度,该县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450.882万元,做到专款专用、精准施救。
把好孤儿认定工作关。认真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认定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织密织牢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网。目前,全县共有孤儿310名,其中集中供养2人,分散供养308人。
落实好孤儿提标政策。根据政策,2022年7月1日起,将该县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提标,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1510元/人/月提高至1700元/人/月,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1100元/人/月提高至1300元/人/月,其中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提高至1500元/人/月。
开展好孤儿走访评估。县民政局定期组织开展孤儿走访评估活动,以入户走访等形式了解孤儿的基本生活情况、身体状况、学习情况等,并做好走访评估记录,建立孤儿信息台账,规范孤儿档案管理,督促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责任,最大限度地满足孤儿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
(李 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