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22年以来,凤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为契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有效司法保护,确保森林生态安全。
巡林常态化。该院到县属三个国有林场、市属石门山国有林场和凤凰山林长制主题公园常态化开展巡林监督8次,强化对森林资源、公益林、天然林保护管理,有效保障了“五绿”协调推进、“五森”着力实施,提升了造林绿化和森林质量,稳固了森林碳汇和三大效益。
建议规范化。对认定的18棵古树进行全覆盖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向5个有关乡镇和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消除了影响古树生长的不力因素。针对加拿大一枝黄花外来物种威胁生物安全问题,该院利用“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手段取证,向属地6个乡镇制发检察建议,共清除加拿大一枝黄花折合面积502亩。2022年向行政机关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20件。
诉讼法制化。进一步强化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护好绿水青山。2022年,该院共审查起诉生态环境领域犯罪案件2件3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5件。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与县林长办、公安等部门协作配合,加强两法衔接工作,积极稳妥地拓展森林资源监督专项行动,解决公益诉讼鉴定评估难题,探索开展多样代替性修复模式,建立公益诉讼涉林案件生态复绿基地等,并对破坏林业生态资源行为实行提前介入、同步审查、共同研究、提升案效。
(张树虎 王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