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光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指导意见(试行)》(明政办[2021]6号)和《明光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交易规则》,经明光市人民政府批准,受古沛镇古沛村村民委员会、张八岭镇张八岭村村民委员会、苏巷镇苏巷村村民委员会、明西街道办事处蔡岗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入市主体)委托,决定公开出让9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土地位置 面积
规划
用途
出让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
竞 买
保证金
增价
幅度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 (2023)
J-1
古沛镇古沛村明柳路北侧 1337.00
(2.00亩)
物流仓储50年≥0.6≥40%≤15%12.8012.805.0 (2023)
J-2
古沛镇镇区东北侧、110kv古沛变电站西侧 37961.86
(56.94亩)
物流仓储50年≥0.6≥30%≤15%364.50364.505.0 (2023)
J-3
张八岭镇工业集中区柴郢路与创业路交口东南角 2467.63
(3.70亩)
工业50年≥1.0≥40%≤15%23.7423.745.0 (2023)
J-4
张八岭镇工业集中区柴郢路与创业路交口东南角 52.00
(0.08亩)
工业50年≥1.0≥40%≤15%0.510.515.0 (2023)
J-5
张八岭镇工业集中区柴郢路与创业路交口东南角 359.40
(0.54亩)
工业50年≥1.0≥40%≤15%3.463.465.0 (2023)
J-6
张八岭镇工业集中区柴郢路与创业路交口东南角 111.09
(0.17亩)
工业50年≥1.0≥40%≤15%1.091.095.0 (2023)
J-7
张八岭镇工业集中区柴郢路南侧、睿兴高分子有限公司西侧 10128.53
(15.19亩)
工业50年≥1.0≥40%≤15%97.2297.225.0 (2023)
J-8
明光经开区开放路以南、104国道以西 2619.35
(3.93亩)
工业50年≥1.2≥40%≤15%25.2025.205.0 (2023)
J-9
明西街道蔡岗村104国道东侧、明光市拘留所北侧 2120.91
(3.18亩)
工业50年≥1.0≥40%≤15%21.0021.005.0
二、接受竞买报名时间
申请人应于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24日,到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领取本次公开出让宗地的文件资料,提交竞买申请。
三、竞买人资格、报名材料、出让方式、特别约定及移交宗地
详询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联系地址: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人防大楼6-16号)联系电话:8034718 联系人:张恒、常琳
明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