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1月01日
第A08版:专题·公益

铿锵阔步,奏响新时代检察高质量发展磅礴之音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和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站在新的历史高度和发展起点,滁州市检察院担起检察事业创新发展重任,紧扣“5688”奋斗目标和“五五”愿景凝聚力量再出发,按照“1145”工作思路,更加自觉融入社会治理,依法能动履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突破,为亭城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这是乘风破浪的一年,这是成果丰硕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落实“八号检察建议”、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公益诉讼等6项工作在全国、全省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85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10篇案例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培养出全国检察机关档案管理人才、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等一批业务骨干和办案能手。

这一年,在全面从严治检中筑牢政治忠诚。教育引导检察人员筑牢思想政治底线,举办政治轮训、专题辅导56场,参训3000多人次;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定期会商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检察办案环境;推进党建与检察业务融合发展,市检察院打造“守望正义•卓越滁检”党建品牌,定远县检察院“党建+”工作经验,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

这一年,在强化法律监督中促进公平公益。刑事检察监督持续优化,在公安机关支持配合下,顺利实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市、县两级全覆盖;民事检察监督不断做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3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7件,纠正“假官司”28件,涉案金额2500万元,市检察院办理的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时某林等民间借贷纠纷提请抗诉案,被最高检评为民间借贷纠纷检察监督典型案例;行政检察监督创新开展,依法办结行政裁判结果监督、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监督202件,参与化解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婚姻家庭等领域行政争议176件;公益诉讼检察扎实推进,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建立全省首个“检行衔接”工作站,提起公益诉讼130件,支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功起诉全省首例涉“三农”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积极推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英烈纪念设施等公益诉讼新领域探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3件,提起诉讼31件。

这一年,在服务发展大局中彰显担当作为。持续服务“六稳”“六保”,出台服务保障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13条意见,推进企业合规改革,完善检察办案保护创新创业容错机制,让“带病”企业实现“司法康复”,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3件案例入选全省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专项行动,全椒县检察院被最高检、公安部和生态环境部表彰为“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表现突出集体”,滁州市、南谯区、全椒县检察院一体化办理督促整治跨区域固体危险废物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评为“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主动对标“大江北”战略实施,制定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一院一品”创建方案,来安县检察院与南京江北新区检察院探索建立“轻微犯罪案件相对不起诉+履行志愿者岗位相互确认”等5项工作机制,明光市检察院以“云会签”方式,与苏皖两省6家单位建立淮河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机制。

这一年,在参与社会治理中深化平安建设。切实肩负起保障国家安全、社会稳定重要职责,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006人,起诉3928人,成功办理中央巡视组交办、中央扫黑办和公安部挂牌督办的蚌埠陈怀等2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主动参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与中国人民银行滁州市中心支行建立长效协作机制,促进刑事司法与金融监管有效衔接,有力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市检察院守护安全生产经验做法,在全国检察机关落实“八号检察建议”现场推进会上被宣传推介;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批捕734人、不起诉1206人,开展“温暖控申”暖民心行动,妥善处理人民信访2194件,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343场次,受教育群众10.5万人次,市检察院荣获全省“七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

这一年,在守护美好生活中增进民生福祉。守护人民群众身边安全,依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琅琊区检察院对食品安全问题制发的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书”;坚决守护“钱袋子安全”,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守护“夕阳红”等专项行动,一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全力护航“包裹里的安全”,凤阳县检察院对办案中发现快递行业存在的涉毒隐患和监管漏洞,以制发检察建议方式推动行业整治,经验做法被最高检工作简报刊发。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推行检察长和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制度,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257次,联合教体、团委、妇联等3部门在全省率先建立综合帮扶档案,将一次性救助延伸为持续性帮扶,用心守护“亭城少年”。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助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难题,支持起诉295人,帮助追回“辛苦钱”778万余元;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与多部门建立合作帮扶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发放救助金145万元;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开辟办理涉军案件“绿色通道”,定远县检察院办理的董某伪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这一年,在完善工作举措中提高检察质效。大力推进“质量建设年”工作部署,创新推行“周调度、月通报、季排名”工作法,明光、定远等检察院因地制宜建立“岗位大练兵”“检察官贡献度双月排名”等制度,出台轻微刑事案件不批准逮捕、相对不起诉工作指引,统一办案尺度,法律监督质效明显提升;推动落实“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深化“依法行政+检察监督”社会治理新模式,与市政府首次召开联席会议,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在滁州经开区、中新苏滁高新区设立检察官工作站,走访联系企业79家,提供法律服务62次,以便捷化、订单式检察服务助力重要园区建设;探索“人大+检察”监督新模式,会签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与市检察院党组会商工作机制,把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服务打造“亭满意”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等3项工作纳入会商重点任务,推动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在贯通融合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主动聘请99名人大代表担任听证员、特邀检察官助理和“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天长市人大常委会探索在检察机关设立人大代表工作室,《安徽法制报》头版报道“人大+检察”联动监督机制滁州模式。

这一年,在推进检察改革中激发工作效能。主动聘请金融网络、知识产权等领域58名专业人员兼任特邀检察官助理,从行政机关、公益组织等社会各界招募571名“益心为公”志愿者,以专业“外脑”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注重专业人才培养,推进青年干警成长成才工程,实行“百日体悟”“跟班学习”等7项实训举措,13篇调研成果在《检察日报》《检察工作》等国家级知名刊物发表;完善市检察院领导联系基层、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制度,基层检察院建设活力明显增强,琅琊区检察院促进强检兴院经验做法,被评为全省基层院建设典型经验,同时注重技术赋能,以打造“数字检察”为契机,运用大数据、无人机、快速检测等新技术协助办案,市检察院设计的智能法律监督模型获省检察院表彰。

这一年,在自觉接受监督中提升检察公信。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对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35件,走访各级人大代表750余人次;主动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聘任全市首届检察听证员260名,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等参与听证1119件,同步网上直播73件;持续深化检务公开,“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矩阵发布资讯2.5万余条,上网公开法律文书1632份,依法办理律师网上预约、异地阅卷330件次,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新征程新担当,新起点新作为。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提升到新高度,清晰生动地擘画了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蓝图,滁州市检察院将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安全、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更高需求,为法治滁州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滁州市人民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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