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不法分子以本公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所中标G36宁洛高速公路来安至明光段改扩建工程施工LJLM-04标工程项目分包商或供应商的名义,假借项目投资或工程分包垫资为由进行非法集资活动,其行为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权益和本公司的声誉。在此郑重声明,本公司从未自行或授意任何第三方利用工程项目名义进行非法集资,也旗帜鲜明的坚决反对这种违法行为。同时,也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提高警惕,注意辨别真伪,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判断能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谨防上当受骗。对于上述不法分子非法集资的违法行为,导致我公司遭受声誉和其他损失的,我司将依法采取措施、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