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我市紧紧锚准依法决策程序、法治审查和责任落实等方面的“堵点”“难点”问题,靶向发力,不断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以依法决策引领依法治理,进一步提升政府依法治理效能,推动法治滁州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规范程序,增强决策科学性。完善依法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公布《滁州市重大行政事项目录清单》,对重大决策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主动接受监督,要求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须公开征集公众意见。制定《滁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管理办法》,建立专家智库,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等社会力量,完善决策草案,并形成论证报告,作为党委政府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制定实施《滁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严格履行风险评估决策程序,切实做到应评尽评,以高质量的风险评估确保重大决策项目顺利进行。
严格审查,确保决策合法性。印发《滁州市合法性审查意见落实工作办法》,把合法性审查作为前置条件、必经程序,明确重大决策事项未通过合法性审查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不得印发实施,做到应审尽审。创新设立合法性审查研究中心、法治建设研究服务中心,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研究,建立跟班轮训制度,持续推进法治工作队伍“高精专”建设,为依法决策提供人才支撑。针对群众高度关注、容易引发问题的领域,制定《滁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滁州市燃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确保行政决策具有切实的规范依据。
压紧责任,倒逼决策实效性。抓住“关键少数”,把依法决策作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考核重要内容,与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相挂钩;创新建立季度专题述法制度,评议结果抄送组织部门。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机制,出台《滁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办法》,对于重大决策实施情况科学开展跟踪问效评估,对决策的合法性、绩效性、操作性等进行全面评估论证,并将决策实施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健全追责制度体系,出台《滁州市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办法》《滁州市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报告、通报规定》,对决策机关违反规定造成决策严重失误,倒查责任,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共合法性审查行政决策事项190件,合法性审查率、采信率100%,依法决策质效进一步提升。
(吴 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