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然资规告字〔2022〕15号
经来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来政秘〔2022〕87号文件),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及宗地号
土地位置地块面积 土地
用途
容积率建筑密度 建筑
限高(米)
投资强
度要求
(万元/亩)
出让
年限
(年)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金
(万元)
土地估
价报告
备案号
平方米亩 LABZD2022-65
341122102003GB00104
汊河产业第二片区红土路西侧、中磐科技南侧13344.4020.02工业≥1.2≥40%36≥200至2071年10月28日止201201 3403822
BA0618
LABZD2022-66
341122700001GB00305
来安经开区(汊河片区)长宁路东侧、王桥路南侧20210.2030.32工业≥1.2≥40%24≥200至2071年12月22日止251251 3403822
BA0622
LABZD2022-67
341122700001GB00307
来安经开区(汊河片区)王桥路南侧、天宇车辆东侧764.501.15工业≥1.2≥40%24≥200至2071年12月22日止1010 3403822
BA0623
LABZD2022-68
341122700001GB00306
来安经开区(汊河片区)瑞图通信东侧、文律路西侧11395.7017.09工业≥1.2≥40%24≥200至2071年12月22日止140140 3403822
BA0628
LASZ2022-10
341122800003GB00183
来安经开区(来安片区)中央大道南侧、经一路西侧4072.206.11 商服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
≤
0.5
≤
30
18—40766400 3403822
BA0505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本县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人须同时到指定报名地点共同签署竞买申请书、也可以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指定其中一人作为代表参与竞买。
三、均为无保底价挂牌出让。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编号LABZD2022-65号至LABZD2022-68号地块的增价幅度均为每次1万元或其整数倍;编号LASZ2022-10号地块的增价幅度为每次50万元或其整数倍。
四、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3日前,到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有效报价一次。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16时整。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12月23日17时前开具《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和成交确认地点在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三楼)第6开标室。
七、挂牌时间:
2022年12月17日8时至2022年12月26日9时整。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接受书面申请报名,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
(二)本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均按地面现状一次性净地出让,有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交纳。
(三)编号LASZ2022-10号地块的竞买申请人需事先到县商务部门办理预核准手续。竞买申请人未取得预核准手续的,其竞买申请不予受理,同时竞买人需提供相关拆迁安置协议。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编号LABZD2022-65号至LABZD2022-68号地块,共4宗均按“标准地出让”。2、各宗“标准地”产业类型及主要指标详见出让文件。3、各宗亩均税收均为≥15万元/亩。环保要求应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以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其他投建经营要求详见《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建设项目规划指标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五)各宗工业用地所需行政办公及服务设施占地比例均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均不大于生产用房建筑面积的30%;绿地率均不大于15%。编号LASZ2022-10号的绿地率不小于20%。
(六)按“标准地”出让地块的竞得人须在成交结果公示后,与安徽来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和《工业项目“标准地”承诺书》,并在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须提交一份备案。
九、成交价款的缴纳、出让合同的签订、土地交付及开竣工要求:
(一)地块成交后,编号LABZD2022-65号至LABZD2022-68号地块的竞得人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需在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地块成交后,编号LASZ2022-10号地块的竞得人需在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首付款,余款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付清。
(二)竞得人必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12个月内工程竣工。
(三)未缴清成交价款,不核发《不动产权证书》,也不按成交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办证。
十、本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
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来安县新丰南路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13楼
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县人防中心联合体3楼
联 系 人:蔡子豫 李磊
联系电话:0550-2350217 5685909
十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
(一)开户行:安徽来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阳支行
账号:2001 0046 3560 6660 0000 012
(二)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来安县支行
账号:2033 4112 2001 0000 0202 051
(三)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支行
账号:3400 1737 2080 5041 0040
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