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荣鑫
乡村振兴战略是我国农村发展阶段性战略的延续和在新时代的提升,“变”的是农业生产农机科技的增强、农村面貌的改善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不变”的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断为美好生活而团结奋斗的信念,以及“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现代化”的大格局。
一、紧紧瞄准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向全党全社会发出了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号角。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道路上,乡村振兴必不可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必须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全面推进”已然成为乡村振兴的“主旋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各级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践行“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努力要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二、乡村振兴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
发展短板在“三农”,发展的机遇也在“三农”。党的十八大以来,乡村振兴从决策部署到启动实施,从夯基垒台到全面推进,成效渐显,已成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十年,农村物质技术装备条件明显改善,农业现代化建设迈出新步伐,已具备了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迈进的基本条件。
乡村振兴战略是高质量发展的“压舱石”。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通过不断拓宽民意表达渠道,构建民主协商的全链条,找准服务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履行法定职责,为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参与乡村振兴、谱写农业强国新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三、滁州昂首阔步迈入乡村振兴新征程
2016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凤阳小岗村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强调要坚定不移深化农村改革,坚定不移加快农村发展,坚定不移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滁州上下深受鼓舞,牢记嘱托,成功争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全国整市试点,成功获批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创建等42项国家级试点、56项省级试点,探索出众多特色鲜明的“滁州经验”、全国亮点,滁州正昂首阔步迈入乡村振兴的新征程。
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一个聚焦、四个聚力”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同心合力助推乡村振兴”活动,连续5年将脱贫攻坚、连续3年将乡村振兴列入常委会重要议事日程,分别采取专题询问、专项审议、工作评议等形式,对全市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等开展监督,有力推动乡村振兴在皖东大地徐徐铺展。
四、把全过程人民民主深深植根于乡村振兴的沃土
2022年1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图强在代表集中履职启动仪式上强调:“人大要充分发挥制度优势,紧扣乡村振兴打出一套履职‘组合拳’,这不等同于常规的监督工作,而是要通过人大各种监督方式的合理配置,各个工作机构的相互配合,力求通过组合监督模式增强监督工作的力度、深度和整体效果,切实打造滁州市以全过程人民民主助力乡村振兴的工作案例。”
全市三级人大、万名代表积极响应。在民主协商上,不断激发代表离农村最近、对农业最了解、与农民最有感情的作用,以代表高质量履职助推乡村高质量发展。在民主决策上,重点选择100个村作为市人大常委会乡村振兴基层民意联系点,使人大的“监督之力”带着一线的“泥土味”。在民主管理上,在全市96个乡镇、街道同步举办“万名代表助力乡村振兴”集中履职活动,让群众更加了解乡村振兴主要任务,积极主动参与乡村振兴。在民主监督上,依法出台《滁州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作出《关于推进机械强农助力乡村振兴的决定》《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决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全过程人民民主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独特优势。滁州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各级人大、全体人大代表要切实担负起法定职责,“察民情、汇民智、聚民意”,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中释放出更加强大的生命力,让人民民主在乡村的道路上越走越宽广。
(作者系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