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0日
第A03版:西涧论苑

开展“三问”工作监督,助力滁州高质量发展

杨邦文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这一重要论述是新时代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十二字方针,为各级人大开展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近几年来,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聚焦市委决策部署,紧盯在市人代会上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目标任务,连续五年对承担任务的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年初问安排、年中问进度、年底问结果的“三问”工作监督,有力促进了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年度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一、正确监督讲政治。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这是人大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保证,确保人大监督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将人大工作置于市委领导之下,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于监督工作的全过程。市人大常委会的年度工作要点、“三问”工作监督计划等重点工作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大决定事项,及时主动向市委请示汇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确保市委工作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保证与市委同心同向发力。

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第七次党代会确定的“5688”奋斗目标和“五五”愿景宏伟蓝图,进一步强化“三问”工作监督,及时对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任务举措跟进调整、细化完善。年初及时印发工作要点、主要工作和活动分月安排表,明确任务和责任。自觉服从市委决策部署,主动参与事关全市发展大局的“双招双引”、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重点工作,有效发挥人大法治强保障、监督促落实的重要作用。

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滁州人大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对每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涉及教育、卫生、交通出行、老旧小区改造等10件为民办实事项目,以及学位、床位、车位、厕位、墓位等人民群众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和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紧盯不放,统筹运用法定的监督方式,打好监督“组合拳”,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保证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二、有效监督助发展。“三问”工作监督是滁州人大对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工作监督的有益探索和创新。五年来,市人大以政治为导向、以问题为导向,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顺应人民群众愿望需求、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提质提效、助推滁州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冲刺到全省第三,发挥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问细年初安排,责任扛起来。坚持以目标为导向,每年年初,根据市委决策部署和市人代会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各部门对全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落实举措,拟定全年工作安排计划报市人大进行对接,由市人大把脉问诊,提出意见并要求做到标杆要高、责任要清、措施要实,督促各部门切实把责任扛起来。

问准年中进度,差距补起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每年7月由市人大和市政府联合召开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听取政府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同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集中视察调研、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反映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了解政府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及存在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市人大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履职点评、询问和质询、审计监督等监督方式,跟踪问题整改。2021年,市人大对优化营商环境、招大引强、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30多次专项调研;对停车难、如厕难等问题开展10多次执法检查;对入园难、就学难、就医难、殡葬难等问题听取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询问20多次,督促政府各部门切实采取措施,补短板、强弱项,把差距补起来。

问实年底结果,实绩亮起来。坚持以效果为导向,问实年底结果。政府各部门通过向市人大报告年度工作、主要负责人述职、部门自评等方式,主动晒绩亮绩,要求用数字说话、用结果说话、用在全省的位次说话。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集中调研、专项审议等形式,对照政府各部门年初工作安排全面清点复盘。在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充分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实名制对政府各部门逐一评议,量化评分,评出30%优秀单位和10%重点监督单位。评议结果报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认,及时向市委报告、向市政府通报,同时反馈各部门并作为评先评优重要依据。

三、依法监督勇担当。依法监督是人大监督的鲜明特点。进入新时代,滁州市人大常委会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人大工作,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升依法行使职权的水平和质量,对政府各部门开展“三问”工作监督,充分体现了依法监督、勇于担当。

宪法和法律赋予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权。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都是法定的,既是权力更是责任,是在党的领导下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最具权威和法律效力的监督。目前,滁州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开展“三问”工作监督办法》并印发执行,逐步将这一做法规范化、制度化,推动监督工作的法定程序日臻完善。

开展依法监督必须勇于担当,增强监督实效,服务发展大局。如果说“正确监督”是前进方向,“有效监督”是实现目标,那么“依法监督”就是行动途径。无论是把握前进方向,还是成功实现目标,都离不开“依法监督”这个行动途径。滁州人大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敢于担当,选择了每年市人代会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目标任务作为监督工作的切入点,通过对政府各部门全链条、清单化、闭环式监督评议,各部门争先进位标杆拉高,干事创业热情高涨,接受人大监督意识明显增强,监督的实效得到彰显。这既是对其必要的制约,也是对其工作的支持和促进,有力地促进了滁州高质量发展。

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工作部门开展“三问”工作监督,是新时代践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的生动实践。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履职尽责,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持续擦亮“三问”工作监督品牌,为实现滁州在安徽省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前列、争创一流”的目标贡献人大的智慧和力量。

(作者系滁州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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