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凤阳县医保局聚焦民生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积极落实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简称“两病”)、慢特病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异地就医自助备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四项“新政”,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贴心、暖心的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落实“两病”保障政策,减轻“两病”患者用药负担。精准政策宣传,由签约家庭医生将政策点对点宣传到所有“两病”患者;基层医疗机构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单等方式,将“两病”政策宣传到村(社区)到户。优化认定流程,参保患者携带市域内一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主治医师诊断证明材料报送至辖区内基层医疗机构核定后,报医保经办机构备案,次月享受待遇。明确待遇保障。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支付比例为55%,不设起付线,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500元/人(含普通门诊支付限额150元/人)。
落实慢特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解决参保患者异地就医难题。开通63种门诊慢特病病种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即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执行就医地政策;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即将开通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
落实异地就医自助备案,打造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品牌。开通异地就医自助备案系统,参保人员享受到更加优质、方便、快捷的异地就医服务。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都可以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皖事通APP实现为自己和他人备案。就医结算无需再垫付资金。
落实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增强医保基金保障和服务功能。将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基数的2%划入个人账户建立“小共济”,职工本人可以使用个人账户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发生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费用及参加居民医保等的个人缴费,实现家庭成员的小共济保障;原单位缴费部分放入“大共济”保障池,实行普通门诊住院共济保障,由全体参保职工共同使用。完善医保报销,减轻门诊医药负担,一个年度内仅设一次起付线800元,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超过起付线部分按一级定点医疗机构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给予报销,退休职工门诊报销比例再多5个百分点,年度内最高可报销2000元。
(冯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