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张开兴)9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强率队来滁,就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城建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周杰,省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副主任庄庆生,省生态环境厅监察专员许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图强、副主任孙永进,副市长余成林等参加活动或出席座谈会。
在座谈听取了我市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和与会人员意见建议后,沈强指出,近年来,滁州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实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在强化资源保护、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沈强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严格执行法律规定,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加强系统保护修复,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加强统筹协调、系统治理,推进环境问题整改,全面推动制度规定落地落实,确保长江保护法有效实施。要加大普法宣传,把学习宣传长江保护法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大力宣传法律规定和环保知识,推动全社会增强法律意识和生态文明理念,加快形成全社会守法护江的合力。
在滁期间,执法检查组一行还先后来到安徽银鹭有限公司、清流污水处理厂等处,看展板展示、设施运行,问工作进展、短板弱项,实地检查了解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