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王 琼)近日,滁城代女士拨打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咨询,想了解下城镇职工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市医保局回复称,按照企业费率参保缴费的用人单位女职工都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一般来说,计发月数为:正常分娩计发月数3个月,剖宫产计发月数增加0.5个月,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增加2个月。
不过享受生育医疗待遇,需具备一定条件:参保人员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并且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10个月以上的(过渡期间以原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时间计算),自第11个月开始可享受生育待遇。正常参保男职工,其未就业配偶在分娩时,也能享受补助,但需满足男职工连续缴纳医疗保险10个月以上,女方未就业且未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女方分娩时可申请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补助,补助标准为定额1000元,但不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如何领取?据介绍,生育津贴申领待休完法定产假后,与其单位联系,由单位统一办理或到医保中心窗口办理报销手续。办理生育津贴需提供出院小结或加盖科室章的门诊病历、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加盖单位公章的《生育津贴申领表》及银行账号。对于产假期间从原单位离职的,由新企业接续缴纳职工医保,期间医保无中断,不影响生育津贴领取;产假期间从原单位离职,改为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生育津贴享受至中止参保当月;产假期间从原单位离职,由机关事业单位接续缴纳职工医保,生育津贴享受至中止参保当月。
需要提醒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其产假期间工资福利由用人单位发放;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