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高质量完成巡察任务,今年以来,南谯区围绕被巡察单位整改业务培训、情况预审、问题交办、跟踪回访、成效评估等五方面关键环节,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利剑作用,推动整改见真效。
建立培训机制。对被巡察单位反馈后,巡察办组织对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进行业务培训,邀请组织、纪检、宣传、财政等部门围绕巡察涉及问题整改进行系统培训,让整改落实处。今年已开展两轮整改业务培训。
建立预审机制。建立整改方案、整改报告预审制,由巡察办会同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预审,整改不到位的,提出进一步整改意见并书面反馈,被巡察单位根据反馈意见再整改。今年区委巡察办联合纪委、区委组织部对七届区委第一轮巡察的12家单位整改报告进行了预审,共提出68条审核意见。
建立交办机制。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提出的审核意见,以书面形式发交办函,提出整改存在问题,指导推动工作。今年以来共向13家单位下发13份交办函,列出问题清单75条。
建立回访机制。检验巡察成效,强化结果运用,对被回访单位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再检查、再督促。对整改不到位的推动再整改、再落实;对整改不力的及时启动问责程序,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建立评估机制。制定《巡察整改成效评估暂行办法》,全面准确评价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情况。由巡察办建立评估组,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看台账、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进行量化打分,评估结果纳入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依据。
(江帮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