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10日
第A08版:专题·公告

滁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滁土公告字〔2022〕2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滁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以下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出让宗地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位置、规划指标、起始价、保证金及出让年限

第1号宗地位于乌衣镇红花湖路与元山路交叉口西北侧,宗地编号:341103011015GB00089。

第2号宗地位于乌衣镇红花湖路与元山路交叉口西南侧,宗地编号:341103011015GB00090。

第3号宗地位于乌衣镇红花湖路与五尖山路交叉口西南侧,宗地编号:341103011015GB00091。

具体情况见下表(宗地详细规划指标及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宗地

序号

出让土地面积

(平方米)

规划

用途

投资强度

(万元/亩)

亩均税收

(万元/年)

单位工业

增加值能耗

单位工业

增加值排放

(千克/万元)

主要

规划

指标

出让

年限

(年)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 元)吨标准煤/万元1 115555

(折合173.33亩)

工业

用地

≥300≥15不高于0.0857不高于1容积率不小于1.2;建筑密度不小于40%;绿地率不大于15%,其他规划指标按照《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执行。50196519652 116476

(折合174.72亩)

工业

用地

≥300≥15不高于0.0857不高于150198119813 53317

(折合79.98亩)

工业

用地

≥300≥15不高于0.0857不高于150907907

二、“标准地”出让

以上3宗地为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出让后,在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前,由滁州市南谯工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竞得人签订《开发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并进行监管,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各自职责做好监管。

三、申请人的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者外,均可申请竞买。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四、申请竞买人需要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竞买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代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申请人竞买保证金银行交纳凭证。

五、挂牌时间及地点

挂牌时间:2022年8月29日上午9时30分开始,至2022年9月8日上午10时整止。

挂牌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为龙蟠大道109号)。

六、挂牌方式

本次挂牌方式为增价报价。挂牌地块以整宗净地出让,挂牌成交价即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等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七、接受竞买报名时间及地点

竞买申请时间:申请人应于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9月6日,到滁州市土地储备中心领取本次挂牌地块的文件资料,提出竞买申请,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报名地点:滁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地址为龙蟠大道109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722室)

八、本次出让的宗地均不设保留底价。

九、移交宗地

移交的净地条件:宗地范围内房屋及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宗地内地形高程、所有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沟渠等以及宗地周边供水、排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均以成交时现状为准。移交宗地后如竞得人需要平整场地,迁移(或改线)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沟渠等,由竞得人自行处理,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十、本次出让由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滁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地 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

邮政编码:239000

联系电话:0550-3078766

联 系 人:周潇潇、伍雁然

网 址 :http://zrzyghj.chuzhou.gov.cn

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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