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定远县民政局严格按照“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要求,更好地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问题,切实做好临时救助工作。
审批权下放。将特困人员的自费金额不超过2000元标准的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人民政府,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使特困人员能够及时就近获得救助,确保救助及时高效。
明确对象范围。根据困难情形,将临时救助对象分为遭遇意外事件、突发重大疾病等困难的急难型救助对象和因教育、医疗等出现严重困难的支出型救助对象。
严格资金管理。对临时救助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结报,严禁挪用和虚报,随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监督。同时,临时救助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简化救助程序,缩短救助时间,确保困难群众得到有效救助。
加强政策宣传。广泛宣传临时救助政策,使困难群众和社会公众了解临时救助政策,了解申请救助程序,减少群众因对政策误解而引发的矛盾,提高群众对临时救助工作的满意度和公信度。
今年上半年,该县累计救助城乡困难群众755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13万元,充分发挥了急难救助作用,有力保障了全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俞 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