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关心关怀,维护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教育权利,近日,定远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联合印发《定远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实施方案》,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
明确资助对象。该工程资助对象为已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中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经济困难学生,包括普通本科学校、普通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
明确资助标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民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县财政通过地方福彩公益金予以支持,对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给予每年不超过0.6万元专项资助。
明确办理流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本人可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补助资金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后及时报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通过材料核实、家庭巡访、数据比对等方式完成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户籍、学籍、家庭经济状况等信息的核实确认。最后通过社会化方式,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受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所提供的银行账户。
(李 敬 郭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