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20日
第A04版:专版·专题

凤阳县民政局推进落实困难群众救助工作

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近日,凤阳县民政局抓重点、强落实、惠民生,多措并举推进困难群众救助工作,让困难群众获得幸福感、安全感。

兜牢基本生活保障。下放审批权,优化救助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时效;出台探视巡访制度,对分散特困人员,通过日常照料、上门看望、解决生活问题等方式进行供养;坚持凡困必帮原则,适当扩大帮扶范围,对基本生活保障产生影响的本地人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实施临时救助。目前,农村低保对象18492人、城市低保对象3154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70元;城乡特困供养人员4787人,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290元和940元。

扩大社会救助范围。将孤儿、生活无着人员纳入救助管理工作体系。据悉,全县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217人,通过“一卡通”方式,按月足额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费,其中集中供养孤儿和散居孤儿保障标准分别是每人每月1510元和1100元。该局通过持续开展街面巡查活动,发放若干食品、饮用水、衣服等方式进行社会救助。截至目前,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2次,提供生活、返乡、医疗等救助,累计使用救助资金19.6万元。

完善残疾人群福利。该局联合财政和残联共同下发《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实施方案》,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实行动态管理,进行生活补助和护理补贴,确保“应保尽保”。截至目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共有16003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70元/月,其中老年残疾人(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以上)标准为每人100元/月,累计发放补助金626.949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共有10469人,每月每人65元,累计发放补贴256.5745万元。

(王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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