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徐以成 季 源 全媒体记者郑成雪)近日,琅琊区市场监管局对某酒吧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其违法所得,罚款人民币2.5万元。这是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以来,滁州市查处的首例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行政处罚案件。
据了解,2022年6月21日,琅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获知辖区内一酒吧涉嫌向未成年人售酒。执法人员当即赶赴现场进行检查,初步查明,该酒吧自2021年9月营业以来,未在店内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的标志,且存在多次向未成年人销售果味酒和调制酒的行为事实。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该酒吧构成了向未成年人出售酒品,以及未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标志的违法行为,琅琊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予以查处。
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行为的同时,还现场对酒店经营者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并指导其在店堂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制品”标志。下一步,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制品的行为严查力度,维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