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史宇地 全媒体记者吕静远)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提升单位内部财务管理水平,市财政局在五个方面强化措施,夯实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基础。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到人。明确由会计科牵头各业务科室配合,将相关内控文件规定由各业务科室传达贯彻各相关预算单位,各单位内控制度编报录入财政部专网,主管部门初审,财政部门复审,最终形成的内控报告由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负责。
强化制度宣贯,内控措施“全覆盖”。针对机构改革单位名称、预算级次等变化,重新界定内控编报范围,将内控制度要求宣传贯彻到全额、差额、自收自支所有独立核算预算单位,督促预算单位重点防护预算资金业务流程的同时,做好财政代管资金的风险防控。
强化检查监督,提升内控建设质量。围绕单位在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方面的管理情况开展自查和组织重点检查。特别是对不相容岗位分离情况以及单位组织架构、内控制度实施和流程规范等方面比对检查,查错纠偏,保证质量、收效明显。
强化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督促单位建立健全内控监督与评价机制,将内控制度支撑材料录入财政部网络系统,财政工作人员帮助动态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堵塞可能出现的内控制度漏洞。
强化内控信息化建设,提高资金管控能力。将内控措施嵌入到财政预算一体化管理平台和单位财务信息管理系统中,实现内部控制的程序化和常态化。建立单位预算资金拨付预警机制,开通大额资金短信提醒功能提醒领导关注,违规资金系统自动终止拨付,保障单位内部控制得以及时有效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