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08日
第A05版:要 闻

良法善治护航高质量发展

执政兴国,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市委书记许继伟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法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滁州。”

去年以来,我市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取得突破为重点,坚持系统谋划,强化统筹协调,狠抓工作落实,一体推进法治滁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为推动滁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加强党的领导 坚决扛起法治建设政治责任

法治是实现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的必然要求,是体现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全市上下始终站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滁州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加强统筹规划。市委七届二次全会对加强法治滁州建设作出专门部署,将全面推进法治滁州建设、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和“八五”普法规划纳入2022年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研究制定《法治滁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滁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滁州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一体推进法治滁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紧抓“关键少数”,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领导干部专题述法工作纳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统筹推进。制定《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季度专题述法制度》,采取领导干部年度集中述法和季度专题述法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全覆盖。强化工作保障。连续4年实施年度“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围绕防控疫情、优化营商环境、矛盾纠纷化解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甄选法治惠民项目,加强法治领域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回应人民群众法治需求。

坚持科学立法 着力提升地方立法工作质效

2022年1月1日起,全省首部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滁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实施,从法治层面为我市各类市场主体活动提供了“硬核”护航。

有“良法”,方能有“善治”。我市科学编制立法计划,丰富和拓展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形式和途径,规范公众意见收集、处理和反馈,切实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贯穿立法全过程。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滁州在立法过程中实行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共同担任组长的“双组长”制度,全力推进立法工作有序开展。去年以来,我市紧扣市委中心大局,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等需要,加快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文化保护等重点领域立法,出台《凤阳县明中都城和明皇陵遗址保护条例》《滁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滁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为滁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良法促善治,“察民意、接地气、暖人心”的地方性法规,让滁州的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城市更文明。

加强依法行政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

近日,我市修订了《滁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将从事律师职业需具备5年以上工作经验,提高标准到10年以上,进一步提升任职门槛,强化法律顾问队伍质量。近年来,我市积极邀请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草拟,以及市政府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事务,2021年以来,市政府法律顾问已参与合法性审查200余次,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案件论证10余次,提出法律意见300余条。

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保障。过去一年,全市政府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市委决策部署,聚焦“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全省前列”目标,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打造“亭满意”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凸显。在全省率先出台《滁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率先制定《滁州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管理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布198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率先完成五大领域执法队伍整合重组,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居全省第三,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保持全省前列,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滁州市政府政务服务标准化”被推荐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荣获“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称号。

持续深化改革 践行司法为民彰显公平正义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对人民的“承诺书”。

为践行这一承诺,我市不懈努力,回应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声,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3月24日,滁州市政府与市检察院“府检联动”第一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这是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近年来,一系列掷地有声的举措垒起了公正司法的坚实基石——法院系统落实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机制、在全省率先制定案件质量评鉴工作办法、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严格执行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和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全面落实专职法制员派驻制度、全面推进社区矫正“队建制”改革……

群众有所呼,司法有所应。坚持公平正义,践行司法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不断增强,我市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持续提升。

推动全民守法 全面夯实法治社会建设基础

法治,是一种理念、一种精神、一种文化,需要所有人发自内心的尊崇、弘扬。

近年来,我市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广泛开展以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为首要任务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出台“八五”普法规划,落实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通过法律知识解读、以案释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征集和网络有奖竞答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进滁州市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建设,持续开展《宪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截至去年底,全市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500余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7万余份,全社会法治意识显著增强。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深化“百姓评理说事点”建设,开展“人民调解为人民,全力护航二十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最大限度消除和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和隐患,最大限度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今年一季度,全市共调解各类纠纷14959件,调解成功14917件,调解成功率99.72%。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覆盖城乡的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面建成,16项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滁州市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一村一法律顾问”全面落实。

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调解、公共法律服务同时发力,共同绘就了市民幸福生活的鲜明底色,全市上下共享普法工作成效、依法治理成果,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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