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05日
第A06版:凤阳新闻

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度

本报讯 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犯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是一种补充性保障制度。

近年来,凤阳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结合“检察为民办实事”,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充分用好司法救助机制,大力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持续优化救助理念、救助机制,注重救助质量,加大对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的五类农村地区贫困被害人司法救助力度。去年至今,已救助21户21人,已发放救助金13.6万,拟发放救助金8.5万,救助人群包括但不限于未成年人、贫困户、五保户、残疾人,充分传递了检察温度。

成立领导小组,增强联络协同开展救助。该院成立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担任组长,确定专人为联络员,与该院各内设机构以及县直其他相关部门增强工作交流,形成互通共享机制,为做好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奠定坚实基础。2021年8月,该院与县乡村振兴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司法救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对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工作的救助原则、救助对象范围、联络机制等方面内容进行细化,重点加强对五类农村地区贫困被害人的救助。

缩短“程序期限”,特事特办开展紧急救助。该院在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过程中,对贫困户、未成年人、残疾人等人员,同等情况下开通绿色救助通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救助服务。在司法救助金的审批、发放上紧密衔接,特事特办压缩办理周期,实施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发放,严把各环节时间节点,力争司法救助案件从受理到救助资金发放均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充分体现司法人文关怀,为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解决燃眉之急。

丰富救助方式,实施多维立体延伸救助。该院注重保护救助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办案中不断延伸救助链条,积极构建“检察+”多元化救助模式。努力打破国家司法救助资金有限、一次性救助的瓶颈,2021年以来与县妇联会签了《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意见》,并积极协调争取地方党委政法委、教育部门、社区等支持参与,建立“司法救助+多元化救助”格局,在“一次性”救助之外探索“源泉式”救助,为有需要的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提供帮教、就学、就业等方面的帮助,实现救助多维化。

(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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