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农业机械化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确保我市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以下简称“两强一增”)走在全省前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一、强化使命担当,增强机械强农的紧迫感责任感。农业机械化关系“国之大者”,没有农业机械化,就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要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智能化,给农业现代化插上科技的翅膀。“十四五”时期,“三农”工作重心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新阶段,对农业机械化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滁州是农业大市,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对于补齐共同富裕短板,推动我市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新阶段现代化新滁州建设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全市上下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创建国家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市为契机,用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加快推进我市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
二、聚焦重点任务,大力推进机械强农。市、县(区)人民政府要突出特点和优势,科学规划目标任务,统筹推进机械强农“六大行动”:实施农机优势产业壮大行动,支持全柴动力打造全国农机装备动力基地,支持地方农机产品做大做强,提升我市农机装备制造水平;实施农机应用补短板行动,梳理农机发展需求,引导优势农机企业参与补短板,推进特色经济作物和养殖业农机装备应用;实施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落实农机购置和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快农机更新换代;实施农机社会化服务提升行动,加快农机化示范大院、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加快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发展,推进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实施农业“标准地”改革行动,因地制宜推行“一户一块田”改革,提升农田“宜机化”水平;实施农产品仓储冷链设施建设行动,按照“田头市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模式,开展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加快融入长三角3小时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圈。通过农业机械化的深入发展,不断拓宽农民就业增收的渠道和空间。到“十四五”末,农机总动力达75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87%,农机制造产业年主营收入达60亿元,大型复式智能高效机械占比达35%。
三、加强主体培育,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多渠道、多形式调动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培养一大批农机实用人才和 “土专家”,壮大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水稻育插秧中心、粮食烘干中心、主要作物生产高标准全程机械化综合示范基地和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农机作业服务模式创新,推进“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等新业态发展,引导村级组织参与农业生产“大托管”,推进“机械换人”。加强对农机服务主体跨区作业、订单服务、生产托管、土地流转等支持保护,引导服务向农业生产全过程、全产业延伸。加强“互联网+农机作业” 服务拓展延伸,加快农机装备智能化、农机服务标准化、农机服务社会化、农机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农机农艺农信融合发展。
四、完善保障措施,推动机械强农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把推进农业机械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出台我市关于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发挥政府在推进农业机械化中的引导作用,为市场创造更多发展空间。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农机推广、监理、管理队伍建设,在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中设置农机监理大队,具体承担全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合理引导土地流转,在农田“宜机化”建设、种子“宜机化”选育等方面为农业机械化创造条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落实职称评定向基层一线农机人员倾斜政策。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依法依规高效保障设施农业用地需求。财政部门要加强投入保障,优化支出结构,支持农机科技创新、数字与农机融合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等。金融部门要鼓励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推行抵押贷款、信用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加强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服务,探索实施农机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经信、科技、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职,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营造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五、发挥人大作用,为助推机械强农履职尽责。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主动融入中心工作,切实发挥法治强保障、监督促落实的作用。围绕推进机械强农助力乡村振兴,适时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并根据工作需要作出相关决议、决定。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要切实增强履职意识,充分发挥代表联系服务群众的纽带作用,积极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两强一增”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