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浅村,位于全椒县十字镇东南部,整体属圩区,发展优势不明显,群众增收缓慢等问题突出。2021年以来,随着十字镇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全面开展,宅基地流转成为增加村民收入和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之一。陈浅村港口村民组原有10亩宅基地用于分户和新增人口申请新建农房,十字镇精心谋划,经镇、村、组多方协商,一致决定将港口组宅基地通过宅基地制度改革进行流转,实现了农户、村集体、企业三方共赢。
镇村多方协商,齐心协力创收。2021年上半年,经镇宅改办大力推进,宅基地流转的政策依据和具体操作方式均已成熟。在此基础上,港口组召集村民组会议,研究将港口组宅基地流转给陈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会议当天讨论非常热烈,镇宅改办工作人员亲赴现场,解答村民对宅基地流转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疑虑。最终,村民组会议一致同意将村民组10亩预留宅基地流转给村集体合作社。通过协商和集体公示,陈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一次性签订5年流转合同,港口组农户共增收8万元,受益群众达34户128人。
“现在大家都住在城里,看着这块地一直这么闲着,说实话确实有点心疼”,港口组一位村民说,“现在好了,宅基地流转出租出去,地还是我们的,又能获得租金收入,这都得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
集体统筹经营,创新开源渠道。“土地是财富之母”。但是要真正把土地资源转化成实实在在的村民看得见摸得着的红利,还需要进一步统筹经营,发挥好土地集约化管理带来的优势。陈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及时召开了成员代表会议,讨论承租费用和该宅基地使用方式等问题。最终决定将该地用于建设村集体资产小龙虾冷库仓储房,通过将宅基地和仓储房入股企业的方式实现村集体经济增收。
“我们的方式就是通过到村脱贫巩固项目的支持,实现土地资源的最大利用。合作社在接纳港口组流转过来的宅基地以后,建设了总面积达6340㎡的小龙虾冷库储藏库。经集体讨论和公示,决定将宅基地和地上建筑一起入股到我村的潘氏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保底分红的方式进行分红。仅此一项,就实现了最低14.2万元/年的村集体经济增收,并以3:1:1的比例将收益分别用于脱贫巩固、公益事业和村集体经济累计,实现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陈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人说。
企业利用资源,实现三方共赢。陈浅村潘氏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是十字镇农业发展的领军企业之一,建有全省面积最大单体稻虾养殖基地。但是一直以来,由于陈浅村底子薄,条件差,尤其是土地资源的紧缺,造成潘氏农业进一步发展的势头受到阻碍。这次宅基地流转仿佛一场久违的春雨,将潘氏农业亟需的土地生产要素带到了自家门前,解了发展的燃眉之急。
“通过宅基地的出租、入股,不仅解决了潘氏农业用地难的问题,还直接提供了冷库仓储房,大大降低了企业投资成本。”镇宅改办的负责同志介绍说,“同时企业与集体约定优先吸收当地农民、贫困户进行就业,直接解决了小龙虾养殖、收储季节性用工难问题,预计可以解决当地灵活就业30人,实现人均工资增收达2万元/年。”
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陈浅村港口组宅基地流转的鲜活事例告诉我们,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正是这样一条坚持以民为本,凝聚党心政情民意,实现个人集体企业三方共赢的崭新道路。全椒县十字镇将坚持这一道路不动摇,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添砖加瓦,为老百姓的盼头奋力拼搏。
(谢 亮 唐郭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