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推进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提升监督质效,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与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经过认真研究、反复沟通,于5月10日会签《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与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会商工作机制》,该机制从总体要求、会商程序、会商重点及会商监督方式方法等4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并把推进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服务打造“亭满意”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纳入会商机制重点任务,同时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作用,拓宽群众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 (鲍明叶)
为更好推进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提升监督质效,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与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经过认真研究、反复沟通,于5月10日会签《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与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会商工作机制》,该机制从总体要求、会商程序、会商重点及会商监督方式方法等4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并把推进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服务打造“亭满意”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纳入会商机制重点任务,同时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作用,拓宽群众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 (鲍明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