琚 文
姚国和,男,汉族,1977年2月生,中共党员,凤阳县公安局门台派出所副所长。“把安全留给群众,把危险留给自己。”这是姚国和的从警誓言。他荣获2016年度安徽省公安机关优秀人民警察、第七届滁州市道德模范、滁州好人荣誉称号,被滁州市公安局记三等功1次。
2020年5月23日,姚国和值了一夜的班,天刚亮,就接到辖区府城镇十里程村村干部报告,说村里一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徐某犯病,手持利器,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他当即带领民警赶过去,看到徐某手持斧头站在自家篱笆院内胡乱挥舞。而离徐某家不远,就有几位村民,徐某家屋后还有几名行动不便的留守老人。姚国和果断上前,与同事对徐某形成包抄,并用警械一步一步将徐某逼入家中。对峙过程中,徐某情绪焦躁,不断捡起屋内的铁块、玻璃瓶等硬物用力掷向姚国和等人。突然,姚国和的头部被砸中,鲜血立刻染红了他的鬓角,他没有后退,也没有喊痛,仍紧握着钢叉,紧盯着大门方向,嘴里说着:“没事,没事,不用管我,快把大门守好!”身体却不受控制地瘫软下去,随即失去意识、陷入昏迷。
历经五个小时的紧张手术,姚国和脱离了生命危险。事发至今,他做了三次开颅手术,昏迷一个半月才苏醒。但后来又屡次出现意识不清的情况,目前,仍在医院接受康复治疗。
姚国和,1995年参加公安工作,他主动请求承担案件办理任务,迅速成为办案能手。2015年调到门台派出所后,他熬夜加班、研究案情、组织抓捕,主办各类刑事案件达到115起,行政案件86起,破案20起,移送起诉12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65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