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明光市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在明光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挂牌成立,“投诉+调解+裁决”一站式金融纠纷解决服务机构正式开始运行。
明光法院遵循“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方针,在受理和审理金融纠纷案件过程中,对于具备调解基础的案件,按照自愿、合法原则,采取立案前委派、立案后委托、诉中邀请等方式,引导当事人通过金融纠纷调解组织解决纠纷。市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整合行业资源和专业力量,开展诉前调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推动纠纷高效解决,切实减轻当事人负担。
揭牌当日,调结7起金融纠纷案件,涉案金额近170万元。
(周 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