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社会救助工作是民生保障的重要防线,近年来,南谯区民政部门始终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工作方针,着力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切实加强各项救助政策的落实力度,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完善救助机制。立足夯实社会救助制度基础,积极推进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制定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意见。修订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等政策落实办法和救助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细化监管力度,确保下放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加强政策落实。按照政策要求精准确定救助对象,及时对符合社会救助的人员实行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按程序纳入城乡低保,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过渡衔接功能,稳步推进社会救助民生工作。截至今年4月,共兜底保障城乡低保对象3656人,发放城乡低保金202.01万元;保障特困供养对象1510人,发放特困供养金127.47万元;保障残疾人4721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71.159万元;保障孤儿31人,发放孤儿养育金3.41万元;发放临时救助金2.66万元。
提升保障水平。城乡低保标准实现统筹,低保标准提高到8040元/年。农村分散和集中特困供养人员财政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11280元/年和8880元/年,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按照集中和分散分别提高到18120元/年和13200元/年,临时救助封顶线达低保标准10倍。
优化数据平台。结合审批权限下放后,进一步梳理优化社会救助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提高救助工作管理水平,逐步实现让数据代替困难群众跑腿,使民政系统整体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显著提升,救助工作运转更加规范、更加高效。
(江 慧 谭世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