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滁州市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条件和出让流程的通知》(滁自然资规函〔2021〕357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定远县人民政府批准,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下列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宗地位置、规划指标、起叫价、保证金及出让年限
宗地一:编号为GY2022-1号,位于经开区九梓路与炉桥路交叉口东南角。宗地四至范围为:东至包公路绿化控制线,西至九梓路绿化控制线,北至炉桥路绿化控制线,南至空地。土地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出让面积:46738.12平方米(合70.11亩)。规划设计条件:县规委会2022年第2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定规通字〔2022〕2号)规划设计条件。
宗地二:编号为GY2022-21号,位于经开区九梓路与炉桥路交叉口西南侧。宗地四至范围为:东至九梓路道路退让红线;西至空地;北至炉桥路道路绿化控制红线;南至连江西路道路退让红线。宗地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出让面积:112853平方米(约169.3亩)。规划设计条件:县规委会2022年第2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定规通字〔2022〕3号)规划设计条件。具体情况见下表:(详细规划指标及出让要求请在政府网站下载并仔细阅读出让文件)
宗地
序号
出让土地
面积 ㎡
规 划
用 途
主 要 规 划 指 标出让年限(年)出让方式 起始价
(万元)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增价幅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物要求GY2022-146738.12㎡(合70.11亩)二类工业≥1.0不小于40%不大于15%建筑性质为:车间、仓库、生产等用房50年挂牌391.6391.61GY2022-21112853㎡(合169.3亩)二类工业≥1.0不小于40%不大于15%建筑性质为:车间、仓库、生产等用房50年挂牌93893810
二、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一)上述2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按照《滁州市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条件和出让流程的通知》以及《定远县开发区(盐化园)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要求执行。
(二)上述宗地主要指标如下所示:
(1)GY2022-1宗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00万元/亩;亩均税收≥15万元/亩;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260吨标准煤/万元。环保要求应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以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
(2)GY2022-21宗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00万元/亩;亩均税收≥15万元/亩;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961吨标准煤/万元。环保要求应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以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
(三)上述2宗地为工业“标准地”出让,请竞买人详细阅读出让文本及附件材料。
(四)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定自然资源公告字〔2022〕13号)公告下方下载“附件:出让文件”或于2022年6月8日前到定远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三、竞买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愿意按项目投资要求投资的,均可参加申请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报名竞买。
(二)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不得参加报名竞买。
四、申请竞买需要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竞买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5、申请人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6、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7、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8、竞买保证金票据;9、与县经开区(盐化园)管委会签订的《“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书》。
五、公开出让方式
(一)出让方式
GY2022-1、GY2022-21号2宗地以挂牌方式设有保留底价公开出让,参加竞买人报价不达到底价不能成交。出让底价由定远县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另行研究。
(二)报名和报价期限
(1)GY2022-1、GY2022-21号2宗地参加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开始时间2022年5月9日8时;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2年6月8日17时。参加竞买报价开始时间2022年5月30日9时,参加竞买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6月9日10时。
(2)至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6月8日17时,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缴纳竞买保证金、资料齐全的竞买人,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2022年6月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参加竞买人持竞买资格确认书方可进行报价活动。
(3)报名地点和竞买资格确认地点: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三楼出让监管股。
(4)挂牌竞买报价、竞价地点: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六楼会议室)。
(5)挂牌出让成交结果由公证人员现场公布,出让人与竞买人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六、成交价款缴纳
(一)GY2022-1、GY2022-21号2宗地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土地竞得人延迟交纳价款的,延迟部分按每日1‰向出让人交纳违约金。
(二)以上2宗出让成交价即为该地块的成交地价款,土地使用权契税及其他相关费用(不限于公告费)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七、宗地移交方式
GY2022-1、GY2022-21号国有建设用地工业项目“标准地”土地使用权竞得人,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契税及其他费用后,出让人30日内现状净地交付土地。
八、开竣工约定
GY2022-1、GY2022-21号宗地自土地移交之日起,土地竞得人须1个月内开工建设,GY2022-1号宗地自开工之日起12个月内须全部建设完工,GY2022-21号宗地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须全部建设完工。竞得人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出让总价款的1‰违约金。
九、其他特别约定
(一)以上2宗国有建设用地工业项目“标准地”土地使用权竞得人须严格履行《“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如不能达到约定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环保及安评等要求的,县经开区管委会牵头负责责令土地竞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土地竞得人不能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县经开区管委会按照与竞得人签订的《“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相关约定追究竞得人违约责任。
(二)GY2022-1、GY2022-21号宗地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经开区(盐化园)管委会负责《“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的履行监督。
十、本次出让由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联系地址: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550 4888621
联 系 人:李念、程少军
邮政编码:233200
收款单位: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竞买保证金账户一: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县支行
账 号:188760221501
竞买保证金账户二: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出让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定远县支行
账号:20334112500100000169402
竞买保证金账户三: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县支行
账号:934009010033516148
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