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28日
第A05版:民生新闻

当好公共利益“看护人”

——我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综述

全媒体记者喻 松 通讯员鲍明叶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加强公共利益检察保护方面持续发力,先后收集案件线索1500余件,立案1000余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00余件,提起公益诉讼129件。通过办案督促恢复被毁耕地林地600余亩,清理固体废物8万吨,诉请食药领域惩罚性赔偿金500余万元,收缴国有财产损失6.1亿元。

聚焦法定领域 加大办案力度

近年来,滁州市检察机关紧扣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等四大领域,立案办理747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468件、提起诉讼115件。市检察院办理支持省消保委起诉的销售“假酒”民事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评为2021年“3·15”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并获评“全省十大法治事件”。天长市检察院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签订《关于推进国土资源领域公益诉讼、两法衔接工作的协作意见》,开展清理欠缴国有土地出让金监督活动,督促收回欠缴土地出让金6000余万元。

聚焦领域拓展 延伸监督触角

我市检察机关在聚焦法定领域外,积极拓展公益诉讼领域,依法办理个人信息、未成年人保护、英烈保护、安全生产、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等领域案件238件,成功办理全省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展英烈纪念设施保护领域专项监督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督查23次,排查走访烈士陵园10座、烈士纪念碑7座、零散烈士墓265座,发出检察建议22件,以法治维护英烈权益、捍卫英烈荣光。

聚焦群众期盼 彰显检察温度

2017年10月汪某伙同姚某、任某对生猪注射含有肾上腺素的“增重”药水并灌水将生猪宰杀销售。2019年4月3日,全椒县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受到应有的处罚。同时,全椒县人民检察院对案件中发现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在未有效整改后,全椒县人民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起诉后,行政机关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措施,共取缔28户私屠滥宰,并在全县基本实现在襄河屠宰场定点集中屠宰,取得明显效果。

全市检察机关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学党史、办实事为契机,组织开展“头顶上”“脚底下”“电梯里”等守护百姓身边安全专项监督,办理涉窨井盖案件16件,走访30个小区排查高空坠物隐患,为230部电梯进行“体检”,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建设。市检察院“检察为民办实事”专项活动,被市依法治市办作为2021年“法治为民办实事”成果通报表扬。加大对农贸市场、超市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的监督力度,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94件,追索销售金额三至十倍惩罚性赔偿金500余万元,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从源头上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以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为最佳司法状态,我市通过诉前检察建议促进行政机关进行源头治理,对检察建议不能落实的,提起公益诉讼14件,均获裁判支持,成为法治样本。此外,全市检察机关积极跟进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牵头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市检察院与马鞍山、南京等两省三地12家司法机关,会签滁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检察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意见;与合肥、淮南检察机关建立高塘湖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跨市际区划管辖和配合机制。依托“河长(林长、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助力江淮分水岭生态保护,取得积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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