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来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来政秘〔2022〕27号),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及宗地号
土地位置地块面积 土地
用途
容积率建筑密度 建筑
限高(米)
投资强
度要求
(万元/亩)
出让
年限
(年)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金
(万元)
土地估
价报告
备案号
平方米亩 LANCJY2022-1号
341122105009
雷官镇强雷路南侧、兴雷路东侧11553.817.33工业≥1.0≥40%24≥15050139139 3403822
BA014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本县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为无保底价挂牌出让。增价幅度为每次1万元或其整数倍。
四、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25日前,到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有效报价一次。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16时整。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5月25日17时前开具《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和成交确认地点在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安县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楼)。
七、挂牌时间:
2022年5月18日8时至2022年5月27日9时整。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接受书面申请报名,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
(二)本次挂牌出让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按地面现状一次性净地出让,有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交纳。
(三)行政办公及服务设施占地比例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大于生产用房建筑面积的30%;绿地率不大于15%。
九、成交价款的缴纳、出让合同的签订、土地交付及开竣工要求:
(一)竞得人自《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在2个月内取得项目立项、环境影响评价备案(核准、审批)手续后,与我局签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需在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出让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我局将土地使用权移交给竞得人。
(三)竞得人必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12个月内工程竣工。
(四)未缴清成交价款,不核发《不动产权证书》,也不按成交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办证。
十、本次挂牌出让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 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来安县新丰南路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13楼
联 系 人:蔡子豫 李磊
联系电话:0550-2350217 5685909
十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来安县国库支付中心
开 户 行:工行来安支行
账 号:1313060009026415830-000058001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