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14日
第A05版:民生要闻

整治非法垂钓,守护百姓“大水缸”

——我市多部门联合执法打击城西水库周边非法垂钓行为

全媒体记者王 琼

“这里是一级水源保护区,禁止钓鱼!”4月8日上午,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部署,市河长办组织市检察、公安、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城西水库禁止垂钓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在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城西水库周边非法垂钓行为,全力保障滁城人饮用水安全。

城西水库是中型水库,也是我市重要的饮用水源地,被滁州人亲切地称为“大水缸”,水质安全关系着市民的饮水安全。

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获得立法权后,推出的首部地方性法规就是《滁州市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根据《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除禁止游泳、垂钓、旅游、水上训练、露营、野炊等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的活动。自《条例》实施后,相关管理部门加大保护力度,并在水库周边设立了“禁止钓鱼”“禁止游泳”等众多告示牌。

近期由于天气转暖,一些垂钓爱好者知法犯法,抱着侥幸心理在城西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非法垂钓,甚至与管理人员玩“躲猫猫”,垂钓乱象愈演愈烈。

联合执法行动开始后,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库区周边,发现不少“全副武装”的垂钓者在看见执法人员后,立即收起渔具,准备匆忙离开,然而也有部分垂钓者面对执法人员的到来视若无睹,依旧稳坐钓鱼台继续垂钓。执法人员在没收渔具的同时,对其进行宣传教育。“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垂钓是违法行为,而且你撒的饵料会严重污染水质,更是危害他人健康!”琅琊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副主任张预哲在现场对垂钓者进行宣传教育,并且将装在网兜里的鱼进行了放流。

在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处罚第一例违法垂钓行为后,执法人员沿途发现三三两两的人拿着鱼竿准备撤离,更有甚者把鱼包、鱼竿、渔网等工具扔到岸边,佯装若无其事地准备离开,但还是被有着多年执法经验的水库管理单位管理员拦了下来。“我听讲城西水库现在给钓鱼了,我才来的。”一位垂钓者表示,以后不会过来钓鱼了,并且告诉亲友、钓友都不要再过来钓鱼了。

“这是水库边上,又不是水库,不是水源地保护区,怎么就不能钓鱼?”“我家就住在附近,没人通知我不能钓鱼啊!”……在执法过程中,不少垂钓者以各种借口、理由狡辩,希望避免处罚、逃脱惩罚,执法人员一边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一边没收渔具,并现场予以处罚。

“你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垂钓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现决定对你处以警告并罚款。”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支队琅琊大队执法队员郑明现场给垂钓者开具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悉,此次行动处理违法垂钓人员24人,收缴放生渔获30公斤。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分工,分别向违法垂钓者进行宣传教育,明确处罚依据,采取处罚措施,取得较大震慑效果。

“希望广大市民不要到城西水库等一级水源保护区内进行垂钓、游泳等影响水质的行为,共同保护好滁城人的‘大水缸’。”市河长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与检察、公安、生态环境保护、水利等有关单位的联动,加强宣传教育,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保护好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还市民一个水清、岸绿、景美的“大水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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