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全椒县襄河司法所充分利用教育与感化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认识法律、改过自新、重建人格。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从“心”入手,在日常工作中切实利用社会学和心理学知识帮助社区矫正对象矫治违法行为,以符合社会法律规范的行为和方式,顺利回归社会。
襄河司法所始终秉承着相信社区矫正对象有能力改变违法行为的理念,通过日常监管、沟通走访、法治教育等方式逐步强化其认罪悔罪意识,促使其珍惜社区矫正机会。同时,鼓励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参加社会志愿服务,在工作和生活中充分认识到自我价值,激发上进心,增强自信心,帮助其更好地融入社会。
在充分了解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襄河司法所一方面分析犯罪成因,了解家庭、社会主要关系,掌握急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积极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和监督人,开展各类帮教活动,在思想、经济和生活上给予社区矫正对象大力支持和帮助。另一方面,以亲情为纽带,感化社区矫正对象,消除其对立情绪和自暴自弃的心理,协助社区矫正对象主动改造自己,建立正常的社会关系。
社区矫正对象解矫前,及时进行解矫教育,为社区矫正对象查找不足、明确方向,增强其自律意识,促进其顺利融入社会。社区矫正对象解矫之后,襄河司法所始终做到跟踪帮教三年,及时掌握其生活、工作、思想动态等,发现问题及时介入,建立帮扶的长效机制,防止其重新犯罪,进一步巩固矫正成果,为社区矫正画上圆满的句号。(毛友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