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谯区大柳派出所民警在入户走访中,发现村民郑某在自家院内种有罂粟原植物。经现场清点,共计200余株。经查,郑某为小鸡治病而种植。民警及时向郑某宣讲法律知识,说明种植罂粟原植物的危害。在民警耐心劝导下,郑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主动配合民警对其种植的罂粟原植物进行铲除。目前,该案正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胡 军 全媒体记者包增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