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切实满足谈判药品和慢性病用药的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解决参保群众购药难、购药贵问题,发挥好协议药店在医保药品供应保障方面的积极作用,来安县医保局严把“四关”积极推动“双通道”政策落地落实。
好中选优把好“准入关”。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药店,须经过自愿申请、专家评审、现场复核等遴选程序。申请纳入“双通道”药店须是近一年以来无严重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且未受到医保、市场监管等部门行政处罚;服从医保部门管理,店内注册有2名以上药师,谈判药生产企业积极推荐;具有国家GSP冷链认证资质的冷链药品专业冷藏室(库)或冷藏柜,配备专用应急电源,具备有温湿度实时监控的设备。通过遴选公示共有3家医药机构纳入“双通道”药品协议管理。
完善措施把好“服务关”。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双通道”谈判药品补充协议》及《基本医疗保险零售药店“双通道”谈判药品补充协议》,明确权利与义务。医疗机构应按照临床需求提供患者所需药品,不得以缺药为由让住院患者外出购药,为参保患者购药提供便利;“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应确保药品供应,满足患者购药需求。
规范采购把好“预付关”。进一步规范“双通道”协议医药机构采购管理,实行计划保量、规范流程、集中采购,制定“双通道”药品基金年度预拨计划,严格落实医保基金优先按季度总额拨付,单独列支,切实缓解医药机构经济压力,有效推动药品生产企业回款率。2021年共完成三个批次集采药品医保预付基金60余万元。
严格管理把好“退出关”。每年对“双通道”定点药店进行考评,不合格的解除“双通道”药店协议;“双通道”药店在经营过程中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医保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处罚的,解除“双通道”医保协议和医保定点协议。“双通道”药店确定后,如谈判药销售量低,服务能力下降、管理不规范、电子医保凭证使用率低于全县平均水平的,按管理规定暂停或解除“双通道”药店协议。 (徐永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