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世东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直接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人们深恶痛绝。因此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迫在眉睫,尤其在农村,要重点加强对“一肩挑”的村党支部书记的监督力度。
首先要强化制度建设,明确职责定位。明确乡镇纪委、纪委书记、村纪检委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对村级纪检委员职责进行明确,便于乡村两级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和考核管理。村纪检委员要按照当好监督员、信息员、宣传员、联络员“四员”的工作职责,准确定位,认真履责。上级纪委监委通过向村纪检委员和村监委下发工作督办单的方式,督促村级纪检监察队伍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日常监督。
其次要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激励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激励干部,可以促使他们个人潜能得到最大程度的挖掘和提高。人的潜能是很大的,有专家研究发现证明,在缺乏激励的环境中,人的潜力只能发挥20%-30%,如果受到充分的激励,他们的才能可以最大发挥到80%-90%。要对村级纪检委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管理、考核、培训等相关工作进行落实,保障和激励村干部的积极性,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约谈提醒。
最后要加强业务能力培训。优化村纪检委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村纪检委员进行培训,积极探索“党员活动日廉洁教育”新模式,由村纪检委员组织村级党员干部将每月的党员活动日与干部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相结合,组织干部群众集体学习党纪法规,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在基层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