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陈金文 杨读俊
南谯区近年来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组织优势,采取“高位推动、政策驱动、共建带动、帮扶拉动、激励调动”五项措施,引导和鼓励村集体利用各类资源资产资金,积极开展各项经营,因地制宜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高位推动,构建村集体经济发展新格局。高度重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成立区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作为单位年度考核和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内容、列入各镇乡村振兴考核硬性指标,构建起区委统筹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合力推进,各村(社区)具体落实的发展格局。
政策驱动,激发集体经济发展新活力。每年制定区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从经济基础、区位特点、资源条件等实际出发,统筹配置各类资源要素向涉农的村(社区)倾斜,加大资金、用地、项目等政策扶持力度,每年整合涉农项目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区财政每年又安排不少于200万元,用于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对纳入区“培强扶优”工程的村,除享受省、市扶持资金外,区级给予配套扶持资金20万元。在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严格落实征收集体土地留地安置政策,安排不低于实际征收面积5%的留用地,作为村集体发展建设用地,用于支持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形成的挂钩指标,安排5%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此外,注重将政府投资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绿化造林、生态保护、乡村基础设施、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结合起来,共同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已建成的小型灌溉、垃圾处理、文化娱乐等公益性项目,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交由村集体持有、管护和经营。
共建带动,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制定“党建引领助振兴村企联建促脱贫”三年行动计划,围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深化共建,实施“培强扶优”工程,积极探索党建引领型、农业共营型、“三变”改革型、物业经营型、服务创收型、产业发展型等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积极开展信用村建设,调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2020年在全区50%的村推开。推深做实村企联建,鼓励联建企业充分发挥人才、资金、技术、项目和信息等优势,从要素支持、资金倾斜、金融支持及产品销售等方面出台17条支持村企联建优惠措施。近两年来,统筹财政资金超800万元,撬动社会资金约8亿元,统筹利用土地约200亩投入村企联建项目,全区共有29个村与44家企业实现联建,带动返乡农民创业项目9个,为全区村集体年创收600余万元。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合作社、产业协会等社会组织57家,鼓励社会资本与土(林)地、人力等生产要素结合,引导农户实行劳务合作,共谋划“村企联建”劳务合作项目11个,累计投资额超6.5亿元。
帮扶拉动,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根据全区63个涉农村(社区)近三年的经营性收入情况开展分类结对帮扶,建立帮扶机制,区党政班子领导和镇负责人每人每年至少确定1个村作为联系点,加强帮扶指导。推动区直部门资源力量下沉,帮助经济薄弱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区直结对共建单位、选派干部单位、脱贫帮扶单位将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作为帮扶重点,认真制定年度帮扶计划,从资金、项目、人才、规划等方面给予支持,协调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不少于2万元。
激励调动,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新动力。探索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与干部奖励报酬挂钩的激励机制,激发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带动群众增收、助力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对村集体经营性收益10万元以上村,根据经营性收益年度增收情况,按一定比例增加村干部基本报酬,其中,对年增收10万元及以下的村,按增收额的10%比例增加村干部总基本报酬;年增收10万-20万元的村,按增收额的15%比例增加;年增收20万元及以上的村,按增收额的20%比例。2021年全区村干部个人获奖最多达15万元。